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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平昌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巴中 来源:巴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3-23 10:40:41 阅读:106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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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1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报名的首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考岗位确定的报考条件,详见《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7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至2021年4月6日上午12: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请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人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核实,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审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至2021年4月8日上午12:00止。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2号平昌县社保服务中心三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4月19日上午8:30至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1年4月19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平昌县城镇路灯管理所电工操作员岗位(岗位编码210203)、平昌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的男演员、女声乐、讲解员等岗位(岗位编码212001、212002、212003、212004、212005、212006、212007、212008、212009)和平昌县融媒体中心岗位(岗位编码212101、212102、212103、212104、212105、212106)采取D类招聘方式,即实行逐轮淘汰的考试方式,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所用,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其他岗位采取C类招聘方式,即进行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21年4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2号平昌县社保服务中心三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在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进行点对点公布,考生可于2021年5月7日登陆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考生之家网进行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21年5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2号平昌县社保服务中心三楼)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专业科目面试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平昌县监察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指定时间及地点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另行公告,请关注)。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程序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因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资格审查要求相同。

出现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名额达不到3:1的比例、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3:1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实际参考并有成绩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值,否则将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所有环节。

资格审查结束后,专业科目面试内容和方式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

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进入;如学历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

进入体检人员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者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本次招聘相关环节可能会出现调整,调整或补充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共科目》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关于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附件2)。

(四)未尽事项,请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十三、本公告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监督电话:平昌县监察委(0827)6222563

咨询电话: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附件:1.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关于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doc


平昌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