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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颁布,通知指出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根据这项通知,以后快递员、育儿嫂、美发师、面点师傅等传统蓝领职业也能够评职称,这必将对新兴行业从业者产生重大影响。
[提出观点]
下放技能人才评价权力给企业,是国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弥补技能人才评价载体缺失、评价工作急需跟进等问题的有效之举,可以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人尽其才的局面。
[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在人才评价领域存在缺失。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领域和新职业,比如快递行业、美甲行业等。这些新行业人员众多,并且尚未建立规范的人才评价体系,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相关领域的工作热情,也不利于企业找到相应水平的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放管服”等行政审批政策的推进,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的技能人才评价也存在一些真空地带。适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评价体系,可以弥补这些领域的人才评价真空,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建立以企业为主的人才评价体系,是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的必要之举,有助于优秀人才获得相应国家福利。通过发挥企业技术优势开发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可以建立科学合理、符合生产实际的评价标准体系,明确其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技能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后,按程序申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能够完善国家人才评价体系在这方面的不足。在此技术上可以为行业内高水平人才享受所在城市落户、子女教育、购房补贴等一系列优惠福利政策。为留住人才,企业获得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对策措施]
一是企业要建立并完善自身人才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技能评价方式。
二是贯通企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适应人才融合发展趋势,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贯通机制,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搭建企业人才成长立交桥。
三是相关部门加强质量督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本地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服务和质量督导。将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并按规定落实相应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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