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名基层社会治理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选拔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人数
泸县石桥镇基层社会治理专职工作者1名。
二、选拔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身体健康;
(三)热爱社会治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基层服务管理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知识;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能力较强;
(五)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依法不能从事社会治理工作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5.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选拔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拔社会治理专职工作人员;
2.原则上会使用计算机基础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在石桥镇居住,熟悉石桥镇情况的可适当优先考虑;
3.属于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符合选拔对象具备基本条件的,经考核后,可择优聘用;
4.社会治理专职工作人员不得与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四、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3日19:00时截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好《石桥镇公开选拔社会治理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文章末),上传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图片,备注“选拔报名+姓名”发送至406359774@qq.com邮箱,我单位对报名者个人资料保密。
(三)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请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8:30,在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初步筛选报名人员到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除《石桥镇公开选拔社会治理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以上材料核对后原件当即退回本人。
资格审核合格后,由石桥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通知选拔考试相关事宜。
报名材料:
(1)《石桥镇公开选拔社会治理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文章末);
(2)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党员身份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5)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有报名后放弃应聘者,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石桥镇组织人事办受理,联系咨询电话:0830-813039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桥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0四川泸县石桥镇社会治理专职工作者选拔1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xian.gov.cn/zjd/sqz/gsgg38/content_26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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